自由黨為了討好自己的選民,寧犧牲市民健康,反對食肆全面禁煙。非煙民在茶餐廳、酒樓飽受食「二手煙」之苦,自由黨用心不良,簡直係草菅人命。一個人在公眾地方打乞嗤,也要用手掩鼻和咀,兼且說聲 excuse me,小朋友都懂,我們不是不准煙民食煙,只是要求他們不要在我們附近食煙。至於食店老板,「盜亦有道」,何況是正當做生意。星加坡公眾地方全面禁烟都可以,拘拘食肆,又點唔得?圖:北區無煙網絡‧區議員、老師、家長、學生齊響應‧2005年1月16日(星期日)上水彩園廣場
2005.01.25 in 反吸煙 | Permalink